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
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
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1、
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
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
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
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