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
发生交通事故,却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
2.认为自己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3.具有酒后驾驶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仍拒绝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擅自弃车离开现场后又返回;
4.虽然将受害的伤者送至医院,但未作报案并且无故离开医院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