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受害人可在不重叠的范围同时获得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可向事故的责任人主动,而工伤赔偿可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
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
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
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