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告什么罪,民事诉讼不涉及犯罪。你还可以
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
2、精神损失可以提,要求对方赔偿
精神损失费,但是你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有“精神损失”,而且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失”
3、法条是最直接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法条可以看看
4、你的流程大致正确。准确的是:起诉——受理——答辩——证据交换——质证——辩论——宣判
5、立案需要准备诉状,证据,并
缴纳诉讼费后才能正式由法院受理
6、调解贯穿于整个一审过程当中,只要在宣判前都能调解
7、网上有很多,到百度搜索“民事诉状”等词语就有很多
8、不能电话辩论,应当出庭。否则法院视你不出庭,按照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