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区别
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侮辱罪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
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3、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不同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
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
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