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该如何补救
1.第一、申请仲裁
企业与职工(包括离职的)之间因商业秘密引起的纠纷或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依据《劳动争议条例》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第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
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
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工商机关的处理周期短,可以快速制止侵权行为,而且不收费,成本低。但是,工商机关只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不对侵权赔偿作裁定,只进行调解。不过,工商部门制作行政
处罚决定书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处罚决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
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3.第三,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一般讲应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订立合同的,应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第四,
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