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办理
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
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