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乘3元/平方
2、产权登记费:
个人: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单位: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3、交易契税:
(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单元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地税局评估价*1%
(2)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单元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地税局评估价*1.5%
(以上需以家庭为单位,买方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半个月累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户籍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3)单元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地税局评估价*3%
(4)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地税局评估价*3%
(5)赠与、非住宅、单位购买:地税局评估价*3%
4、交易印花税:
个人住宅:免征
非住宅,单位购买或出售:地税局评估价*0.05%
5、抵押登记费:
抵押权人是个人住宅:50元/宗
单位住宅: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
6、证照印花税:5元/证,每增加1人加收5元。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