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意见:
1.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轻伤二级的标准为: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