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方法为:
1、若该房产属于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依法分为该方所有;
2、对于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双方可以协议其价值及归属,若无法协议一致,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将按照双方是否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不同的处理。
具体的处理方法为:
1、双方都想要该房产,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竞价;
2、一方想要该房产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
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争取该房产的,按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