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重伤害与是否
可以取保候审无关。
2.取保候审是根据相应的条件来决定,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附加刑的,以及是否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妇女等情形有关。
3.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