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而我们说的多久开庭,通常指的是一审开庭时间的问题。
刑事案件多久可以开庭,取决于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滞留”的时间,以及到法院后,法院多久会通知开庭。
首先,了解一下
侦查羁押期限(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可以“滞留”多久)
1.不论是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还是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如
贪污贿赂犯罪),一般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于《
刑事诉讼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不能办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如果还有特殊情况,经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
所以,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最长可以到:2+1+2+2=7个月(报请人大常委会的案件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