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购买的小产权房,一次性付清全款的,该房产属于
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后购房方将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将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原则上均等分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ニ)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ニ)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