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之分。对于口头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极易产生纠纷。在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没有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关系,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提交一方已经履行交付标的物或者给付价款的义务,此等证据主要包括交货凭证(如收货单、送货单)、结算凭证(如结算单、发票)等相关举证行为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使法官确信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但是雅成律所建议您在以后的买卖交易中尽量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防止自己卷入不必要的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