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提起诉讼。
欠债人找不到,但是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3)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
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
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