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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辱骂名誉权

更新时间:2022.06.18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名誉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有些人会通过网络或各种通讯软件恶意去诽谤他人,对他人造成名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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