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费用
关于“诉讼离婚要缴纳多少钱”的问题,是有不同回答的出现的。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收取与财产价值相关,但至少都会在二千元以上,财产价值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2、公告费用
如果被告失踪,法院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的,公告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是要先由申请人(原告)承担的,申请人可以将其列入诉讼费用,请求被告承担。
3、鉴定费用
具体根据鉴定的项目,按照鉴定机构相关的收费为标准。
4、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
诉讼当事人征收诉讼费,按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
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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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离婚要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1、原告向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021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4、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