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