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经历时间不同。
法院判决可能经历以下阶段:
1、一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特别程序。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4、审判监督。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
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5、特别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限制。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