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房屋抵押贷款手续需要的手续有:
1、抵押权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
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
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这是西安市的办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