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区别是十分显见的,对于刑事责任都有如下认识:
(1)犯罪行为是产生刑事责任的前提,二者有着必然的联系;
(2)刑事责任只能由行为人承担;
(3)犯罪行为人是对国家
承担刑事责任。在公诉案件中,无法律规定,国家不可放弃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在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中,国家将
刑事责任追究的决定权交由受害人处理,依受害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实际地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4)刑事责任实现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是对已构成犯罪的人予以刑罚处罚,此外,还可以通过免予刑罚处罚以刑法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实现其刑事责任,
(5)犯罪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刑事诉讼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