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风险主要是:
(1)债务人信用风险: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2)借款用途的风险: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用途,避免有些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
(3)损失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
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
(4)担保风险:审查借款的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否则担保无效会造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