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以事后报警,交警应作如下处理:
1、按现场报警进行记录;
2、3日内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
3、经核查确发生事故的,应当在报警后3日内受理。
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
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