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复核申请书的书写:(1)写明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要写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2)写明申请复核的处罚单号码,写明申请事项。
(3)陈诉事实与理由。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