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遗弃罪要符合以下条件:
1,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上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你老婆的行为,只有表征,但是不符合情节恶劣的程度(小孩是否需要哺乳?是否拒绝见小孩?是否拒绝给予生活抚养?是否小孩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另外,你并没有说明你老婆是否拒绝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