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行使代为求偿权和撤销权。
1、不当得利的
代位求偿权,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2、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金额以其保险赔款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3、债务人本身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没有对债权人产生实质性的危害那么债权人是无权
行使撤销权的,而债权人之债权,即有消灭或者丧失的现实危险,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产生不利影响
行动建议:
1、债权人应该及时收集证据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恶意转移财产的责任。
2、通过
诉前财产保全还有强制执行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