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顺序:
第一步:
保险公司赔偿,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
第三人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步:过错方赔偿:
①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②
机动车与行人、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