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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劝退时间代通知金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06.26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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