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
有赡养义务。养子女和亲生父母间的
权利与义务,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失。当养子女被他人进行合法收养后,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
收养关系解除后,可能会产生后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