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对于
继承权纠纷的理解应限定在以下范围,比如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身份有争议;或者继承人中是否享有、
丧失继承权;是否存在继承人以外的可分得遗产的自然人;无继承权利的人侵害继承人继承权等等,而并不包括继承人要求确认对继承财产享有共有权、要求分割共有物等情形。也就是说,继承发生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未分割的遗产,各个继承人对继承财产处于共有的状态,这个时候继承人对继承财产权属问题发生的纠纷是共有权确认纠纷,属物权确认请求权范畴,是不受
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