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原则上是无需归还合同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殆尽、或归于消灭。合同只是残留的一个文本形式,原则上不在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实践中建议个人妥善保管此类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从而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讲,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任何一方需要归还终止后的合同。无论是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亦或者是其他带有一定期限的商事合同,合同终止后,各方均可以自行妥善保管合同,以作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