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考以下内容: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依据你说得事实,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肯定,对方是一种诈骗行为,但由于金额仅仅为300元,尚不能达到“数额较大”的2000元要求,故,对方
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侵权。但同时对方触犯了《治安惩罚法》,应该收到治安处罚。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多个对象诈骗,累计金额远远超过2000元,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一,你这种情况是属于诈骗罪,因对方的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对此罪的处罚:
l、犯本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问题在于你能不能确定他的犯罪事实,就象你说的----证据就是聊天记录。而且也没有说到你被骗等字眼,只是正常的关于业务的文字交流。这样的只能证明你们可能会有交易,但是有没不清楚,有没被骗也不清楚.法律是要证据的,要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的.所以你的聊天记录做为证据的效力好象小了一点.你要从其他方面去着手了,譬如你发货,有发货单,有记录,银行汇款记录什么的,可以证明你被骗了6000元的证据.收集的越全就对自己越有利.
但是有时你就任吧,法律有但是不一定有人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