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赔偿有
房屋损坏赔偿、房屋拆迁赔偿、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下面我们以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做分析。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给房屋的买方造成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具体可以根据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赔偿。根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购房人在合理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生承担维修责任,特别严重时可以要求退房,因房屋质量问题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售房人
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建议大家在维权前,先让专业的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
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