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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6.25

有下列情形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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