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
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的,如果没有触犯其他从重处罚的规定,一般不会被从重处罚。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