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因
第三人侵权而造成的工伤,职工能一起主张工伤赔偿和
人身损害赔偿,在不重叠的范围内职工能同时获赔;但对人身损害赔偿已经支付过的项目,
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
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
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