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
房屋所有权和
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
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以下四种:
(
1)国家所有住宅;
(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
4)其他经济组织(如
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此外,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具有一定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