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内容:
1.保险金额,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的金额。
2.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障而付出的代价。
3.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义务的具体体现。
4.保险期限,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
5.保险时效。任何合同都有时效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也不例外。
6.失效和失权。
7.订约时间。人身保险合同中,订约时间是很重要的事项,一般要写年、月、日、时。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