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离婚的分配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1、赠与财产作为彩礼的。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后两种情形须以已离婚为前提。
2、赠与财产不作为彩礼的。对于不能视为彩礼的赠与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对婚前赠与是否附条件或义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已经履行了的,不必返还,没有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3、赠与房产的。婚前
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产权人,离婚时不作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