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卖家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
起诉到法院的。
假如发现质量问题,首要找开发商,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联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当终究职责。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职责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处理、或对开发商的处理不满意,当事人能够向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请求组织确定或向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投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