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被强制拆迁怎么办呢?
首先,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其次,如果是对方是非法强拆,要积极收集证据,到
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
提起行政复议。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
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
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最后,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要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
行政不作为,应当
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