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同步废止。
新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