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其操作程序为:
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截标30日前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2、竞投者报名并领取有关招标文件,资格认可;
3、竞投者在投标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将标书投入指定的投票箱,交付
投标保证金;
4、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专家或市国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根据决标条件及程序(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发给《
中标通知书》,同时书面通知不中标者,并于决标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不中标者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