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咨询的赌博罪的
刑事辩护词是怎么样的,依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接受家属的委托,并征得本人同意,担任其涉嫌赌博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了解核实有关的案件情况,辩护人对本案的基本法律事实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现辩护人为其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在评议本案时给予采纳。
综合辩护意见为:被告人的行为不
构成赌博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被告人宦正翠并没有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
(一)从本案侦查卷宗的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宦正翠并非本案开设赌场的发起人、组织者,其对赌场开设、运营的情况均不知情,赌场开设人及运作者系肖本国与凃宣,宦正翠到赌场仅仅是为了个人赌博娱乐而非运营赌场。
《刑事侦查卷宗(证据卷一)》中凃宣在第一次的《讯问笔录》是主要的负责人。”第4页:“我们三人都是负责和来玩的人赌钱,‘肖老国’还负责给我们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