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论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性质是否相同

更新时间:2022.06.23

合作作品和汇编作品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第一,合作作品的话,作者本人有参与这件作品的创作,而汇编作品就不一样了,汇编者并没有实际参与作品的创作,只是把这些作品全部都汇集在了一起而已,所以汇编人不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也是不行的。
展开更多

针对论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性质是否相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主体:汇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27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是由多个其他的作品、或者是作品的一个或者多个片段以及不构成作品的相应其他的材料的集合而成的...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合资合作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