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