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醉酒驾驶机动车
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