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失信人最新规定
继被禁乘高铁、禁止高消费行为后,自2015年12月1日起,“老赖”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称全国工商
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将从本月起全面运行,工商系统将据此对“老赖”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作出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