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儿女对父母赡养问题相关赡养法规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
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