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包括: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2、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代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时间、方式进行办理。符合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无论好坏,均由委托人承担;违反或超出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如委托人不接受,代理人自行担责。
3、委托人是雇佣者,被委托者是被雇佣者,具有雇佣和服务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